東瀛記事—昭和時期篇 緣由:看到爐主納豆東京鐵塔的文章,想起陳年往事。 要簽的文件就是我們所謂的”切結書” 有日文和英文版本的. 瞄了一下,裡面內容不外就是: 本人已明白未隨身攜帶護照乃違反日本的法律. 日後將會隨身攜帶,不再違反….云云。 但是被耽擱那麼久,真的有點不爽,雖然有咖啡喝。 我就耍白痴,跟中年警察說: “My English bad, Japanese bad, I can not read, Chinese change OK, I sing.” 這樣講他竟也能解讀, 他先想了一下,就說: “シンガポールの友達にやって貰うか。“ (請新加坡的朋友幫忙吧) 哇,怎麼把新加坡人給拖下水了! 然後他就把那張英文版的切結書和一張白紙,交給新加坡的同事, 請他翻成中文後,COPY給我們畫押, 這樣又拖了15分鐘。 準備離開前, 我突然覺得不放心, 再跟中年警察說, 我們要去東京鐵塔玩, 路上萬一再碰到別的警察,再來一次 不就麻煩了? 我請他開張證明給我, 若又被要求看護照, 可以省的再囉嗦。 起初他說不要緊, 叫他們打電話來查證就行了, 我說這樣也是要花時間。 他想想也對, 於是換他又寫了一篇: 此一干人等,未帶護照者, 已由本局查證完成 現準備前往東京鐵塔觀光 請給予放行…云云。 還有蓋章…。 在莫名其妙被折騰了快二個小時之後, 終於可以走了 警察把我們送到門口 跟我們說Bye bye, 還告訴我們往鐵塔的路該怎麼走。 最後還交待: 往後出門請記得帶護照。 走出了派出所, 我一直不解, 長期以來也不曾有警察跟我要護照看, 而且我們也是在觀光區的港口照相而已, 怎麼也會被臨檢? 今天是走了什麼衰運? 而我們也只給了他們宿舍的電話, 竟然就跟我們說查證好了 這些日本公安到底是搞些什麼東西? 隔天上班, 到了公司….. (待續…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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