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東瀛記事—昭和時期篇
緣由:看到爐主納豆東京鐵塔的文章,想起陳年往事。


要簽的文件就是我們所謂的”切結書”
有日文和英文版本的.
瞄了一下,裡面內容不外就是:
本人已明白未隨身攜帶護照乃違反日本的法律.
日後將會隨身攜帶,不再違反….云云。
但是被耽擱那麼久,真的有點不爽,雖然有咖啡喝。
我就耍白痴,跟中年警察說:
“My English bad,
Japanese bad,
I can not read,
Chinese change OK,
I sing.”
這樣講他竟也能解讀,
他先想了一下,就說:
“シンガポールの友達にやって貰うか。“
(請新加坡的朋友幫忙吧)
哇,怎麼把新加坡人給拖下水了!
然後他就把那張英文版的切結書和一張白紙,交給新加坡的同事,
請他翻成中文後,COPY給我們畫押,
這樣又拖了15分鐘。
準備離開前,
我突然覺得不放心,
再跟中年警察說,
我們要去東京鐵塔玩,
路上萬一再碰到別的警察,再來一次
不就麻煩了?
我請他開張證明給我,
若又被要求看護照,
可以省的再囉嗦。
起初他說不要緊,
叫他們打電話來查證就行了,
我說這樣也是要花時間。
他想想也對,
於是換他又寫了一篇:
此一干人等,未帶護照者,
已由本局查證完成
現準備前往東京鐵塔觀光
請給予放行…云云。
還有蓋章…。
在莫名其妙被折騰了快二個小時之後,
終於可以走了
警察把我們送到門口
跟我們說Bye bye,
還告訴我們往鐵塔的路該怎麼走。
最後還交待:
往後出門請記得帶護照。
走出了派出所,
我一直不解,
長期以來也不曾有警察跟我要護照看,
而且我們也是在觀光區的港口照相而已,
怎麼也會被臨檢?
今天是走了什麼衰運?
而我們也只給了他們宿舍的電話,
竟然就跟我們說查證好了
這些日本公安到底是搞些什麼東西?
隔天上班,
到了公司…..
(待續…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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