是我「雖小」?還是黑心店太多?
今晚要搭船去東引,
昨晚打工完畢約九點45分,
順路在一家藥房買個「避暈藥」備用.
回家仔細一看,
竟然已經過期,
剛好滿週年.


買藥時告訴老闆說:我只要二次份,
老闆在抽屜邊找邊口中唸唸有詞:
"好像沒零的,要再叫囉~~~".
找著找著,
拿出一排有拆封,
正好還剩二顆的.
我也有注意到藥片呈黃色,外表有明顯"紋路",
但自作聰明以為是藥品原本的外觀,
而且老闆也敢拿出來賣我,
也就不疑有他.
老闆還準備幫我把其他的空殼部份剪去,
我想留個大一點的包裝,
放在行李也比較好找,
就沒讓他剪小還是照著原狀拿走,
隨即付錢走人.

回家後把「避暈藥」放進行李,
總覺得藥上的"紋路"怪怪的,
拿起放大鏡看一看,
那個不是紋路,
是斑點.
在看一下藥殼的刻印的有「MAY2011」的字樣,
雖然沒註明是製造日還是到期日,
但從呈現斑點的外觀來看,
有可能是到期日.

因為今晚就要趕到基隆搭船,
所以趕忙要回去店家確認,
匆匆到店門口,
已經打烊.

這個藥我可不想冒險吞下肚,
繞了一下,
找到一家24小時藥店,
另行購買.

順便把這疑似過期的藥請他們幫忙判斷一下,
藥上那些斑點是不正常的,
上面的日期應該是到期日沒錯.
他們警告我別吃.

我還真買到過期藥品了,
幸好拿了整體的殼,
不然我若把斑點當"正常裝飾性外觀",
在船上吃下去,
萬一出了問題,
身處深夜的台灣海峽恐怕是急救困難,
其後果不堪設想.


有個令人擔心的問題,
這一排藥錠原包裝總共有6顆,
我是零買最後2顆,
之前已經賣出4顆了,
何時賣出不得而知,
有三顆還是散裝出去的,
一顆是剪開的,
萬一也是過期後賣出,
買到的人是無從得知是否已過期,
希望這些人平安無事.

後記:
基於顧及社會大眾用藥安全
本事件已向桃園縣衛生局通報.

補記:
本件於通報約一週後,
接獲桃園縣衛生局承辦人員電話回覆,
已至該藥房查核,
清點店中已無過期藥品,
並要求店家確實掌控庫存.
因本人未提供發票,
缺乏事證,
未能進一步以罰則處理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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